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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流产请假的问题。

关于妇女流产请假的问题。 我媳妇是名乡镇教师,今年二月份怀孕的。在怀孕的前三个月,一直有出血的状况,医生诊断是先兆流产。随向学校请假,暑假以前请过二个半月,这期间学校扣绩效工资为1200元。在今年的7月27日孩子不保,小产。属于自然分娩,6个月。现在向学校请假,学校依据条例,只请四十二天,而媳妇现在还在家里坐月子,根本没法正常上课。而且假期要从7月27号算起,在暑假内。我想向律师咨询:一,这绩效工资扣的是否合理合法?二,这小产后的假期要怎么算待遇要怎么算?三,如果学校的行为不合法,我要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lan……(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2-09-05 09: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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