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未婚男女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未婚男女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各位老师好!甲与乙2009年初相识,2009年12月甲出全部资金购买了一套房产,将房产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考虑到购房就是为了结婚,所以房产证约定产权比例为甲乙各占50%。2009年12月底甲失业,女方提出暂时不结婚.一直拖到2015年10月, 甲因为心脏病突发去世, 甲方现有一儿子和母亲继承房产.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分割财产?那些可以作为房产分割的依据?如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诉诸法律的话,法院将以什么作为这种未婚男女房产分割裁决的依据?是按房产证约定的共同共有(甲乙各占50%)还是按是否出资确定该房屋的分割比例?这个案例是适用于民法还是婚姻法呢?还有这个案例中涉及到所谓的赠与吗?对于这种未婚共同房产分割中牵扯的赠与定义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这个案例中哪些是属于有效的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呢?那些又属于有条件的可撤销的赠与行为呢?劳驾回复,尽可能事无巨细,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dw081……(辽宁)
提问时间:2017-08-29 21:2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