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集体食物中毒后出现并发症和后遗症如何做因果关系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集体食物中毒后出现并发症和后遗症如何做因果关系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2017年5月20日我们学会组织在天津滨海一家酒店召开学术会议,中午该酒店提供了会议自助餐。就餐4小时后,有45名参会人员陆续出现腹泻、腹痛、发烧、寒战、头痛和全身无力等症状,去医院急诊就医,血常规白细胞接近2万,中性白98%;尿蛋白+,便隐血+,呈洗肉水样便,诊断为感染性腹泻。给予抗生素、解痉止痛、输液治疗三日消化道症状好转,腹泻停止,可以进食流质食物。但10天后因仍双腿无力和头胀耳闷全身肌肉关节疼痛至医院就诊发现肾功能异常、免疫球蛋白升高、听力下降和心血管、神经系统病变,查阅文献疑似食源性感染毒素介导的并发症和后遗症。请问如何做因果关系鉴定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h2k(天津)
提问时间:2017-08-03 18: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