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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人体损伤程度

重新鉴定人体损伤程度 入院诊断:1右眼眼眶内侧壁骨折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
入院情况:患者因"外伤致右眶周肿痛1小时"入院.入院查体:双侧瞳孔等大等圆,d=3mm,对光反射灵敏,左眶周青紫,肿胀明显,左眼球结膜下外侧可见小片状出血灶,前房清,未见积血,VOD 5.0 VOS 5.0。双侧眼球各项运动良好。左侧眉弓可见一长约2CM的额挫裂伤口,伤口丧浅,无渗血。CT:1.头颅CT平扫颅内未见明确外伤性改变2.右侧眼眶内侧壁凹陷性骨折并框内积气,右侧筛窦积血,3.双侧颊面部及左额部软组织肿胀。
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ccmj(广东)
提问时间:2014-06-07 16: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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