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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合同期辞职,要扣除几千培训费,是否合理?

未到合同期辞职,要扣除几千培训费,是否合理? 我们单位是岗位工资制,但我认为实际上是预支工资,自己工作所产生的效益除以4就是自己所得,而这所得就是工资和效益,及所谓产值,若辞职时,产值为负,则需支付全部负产值,再加工作两年所有产值的20%服务费。而根据辞职的同事统计,大约1万到5万不等。
   另外还要支付员工培训费,几千左右,请问下,这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zy59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2-08-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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