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于意外伤亡事故的责任问题我有问题咨询专家
对于意外伤亡事故的责任问题我有问题咨询专家 尊敬的专家您好!我曾是一名某建筑单位的临时工,在工地负责现场管理工作。我首先介绍下事情的经过。今年的6月25日,中午吃完饭后,我和工地包工头的儿子刘强、同事刘兵一起去工地一公里以外的排水渠洗澡。刘强不会游泳也从不下水他就坐在岸边泡脚,我和同事刘兵在上游50米处下水,刘兵刚一下水腿就抽筋。我赶紧把他往岸边靠,那条水渠是一条大概10米宽的T型渠,那天水流有点急,我们根本停不住,水流一直推着我们往下游跑。我只能尽力托起刘兵让他少喝水。一直漂到刘强洗脚的地方,刘强当时还往下走了2步,伸手去拉刘兵,也许是水流过急,连他自己也落入水中,当时一起洗澡的还有四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我们一起吧刘兵救了上来。可刘强已经找不见了踪影了,3天以后才打捞上来。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现在事情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刘强的父母属于工地的包工头,给单位也干了3 、4 年活了,现在单位还欠他们20来万的劳务费,这次出了这次事单位也只是派了个人来看了一次没有任何表示,当时来的时候说把欠他家的劳务费一个星期结清,到现在这么久了连影子都没有,而且态度越来越差,更别说别的赔偿了。当时那个单位的代表就说出事的时候不是上班时间,而且不在工地出的事,跟单位没关系,只能最多赔个丧葬费。 这事我和刘强的父母商量了好几次了,照目前的情况看,单位就没准备赔偿什么,也不打算结工程款,单位的意思很可能是想打官司,也在等着刘强父母找他们打官司。 我们工地的那个地方时属于郊外,周围什么也没有,很荒凉基本属于戈壁滩。离我们住的地方有10来公里,开车都要20多分钟。目前我和刘兵已经被单位开除,我是临时工,可刘兵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刘强救的也是单位的人啊!现在单位把我们开除就想让我们2来承担责任,想推脱责任,可刘强一家毕竟是给单位干活的,刘强个人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工地帮忙也属于单位的劳务工啊。现在我想咨询专家的问题是 第一:我和刘强被单位开除,如果刘强家和单位打官司了,这件事单位就能推脱到我们身上吗? 第二个问题是:单位一再强调不在工地出的事,不是上班时间。可我们经常加班,忙的时候中午就不回去,完全是自己调节时间,根本没有下班上班时间,我是现场的负责人,时间都是我自己安排,领导只管能把活干好,别的他不管,可以说就没有个什么时间,还有就是那天我们确实在加班,我们有一辆专车,那天我和刘兵在放线,让车先回去了,而且我们工作的地方和休息的地方又不在一起。 我想咨询专家单位说不在工地不是上班时间这样的理由成立吗? 还想听听专家的看法,和对我们和刘兵有没有什么建议,因为后面很有可能要打官司,希望能听到您专业的见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zho……(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8-13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