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们算不算受害人?我们是否应该赔偿
我们算不算受害人?我们是否应该赔偿 8月10日下午我老公和他的朋友们玩牌,我去找我老公,看到他们已经有一个朋友喝酒有点多了,在他和我老公发生争执之前,已经和2个朋友发生争执,人家没理他走开了,他们继续玩,后来他就不好好玩了,我老公说了他一句,他就骂我老公,我老公说:“我父母都不管我,你管得着吗?”然后他就继续骂我老公,我老公急了,他俩就打起来了,然后他按住我老公,用玻璃茶壶砸我老公的头2次,第二次玻璃茶壶碎了掉在地上溅起的玻璃片正好溅到一个2岁左右的小男孩右太阳穴附近,这时小孩的妈妈抱起孩子就要去医院,打我老公的人也住手了就要去医院,我老公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他要跑就要拽他,被小孩的妈妈拦下了,他们带着孩子走了,我老公难受的蹲在地上,我婆婆妹夫来了弄他去医院,在进ct室准备做ct的时候,小孩的爸爸找的人把我婆婆从边上拽开,3个人打我老公,有一个用椅子打2个用脚踹,我婆婆用身体挡住了他们,结果婆婆 妹夫都被打,再去拍腿ct的时候,又有两个男人要打我老公,我婆婆告诉他们玻璃茶壶不是我们扔的,打也要有个理由,理由貌似就是(当时要去医院我老公拽着打他的人不让走,当时我老公以为他要跑),这时打了110报警,警察来过后,晚上来我家做的笔录,临走时问了一句想怎么解决?我婆婆说:“只要不打他儿子了,这个冤枉打我们认了。”警察说听电话。走后警察就一直没有信。我想咨询下您,1.会不会追究我老公的责任?2.我们会不会赔偿那个孩子?3.我老公是不是应该也算是受害人?4.如果他们要我老公和打人的那个人分担孩子的赔偿,我们上诉有没有赢的机会?5.我老公被小孩的爸爸和他找的人打,是不是应该也给予赔偿?麻烦请您尽快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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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ujing……(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2-08-13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