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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

劳动权益 您好,我是一名厨师,现在在一企业单位食堂工作,是08年11月开始在这家企业工作,到09年6月由于工资少,我提出辞职,可是当时的大经理听说后,找我谈话,并说每月给我长600块钱,并签劳动合同,并说等十月份签了合同就长工资,说从7月份到9月份每月长的600块一起到10月份签完合同一起给你补长的工资。可是到了10份合同签完了,长的工资去迟迟不补,问多次都是拖到下一月,而且签的合同,单位也没给办,现在的那个大经理也调到上海去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ngl……(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0-04-2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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