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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职工怎样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职工怎样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我现为一国有企业员工,企业要改制为民营企业,我们的经济补偿以2008年以前的工龄算作12年,补偿12个月,超出部分不计算。2008年至今,算作6.5年,补偿4.5月.合并计算为16.5月。以当地每月3101元平均执行,共计5万余元。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还有什么相应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3570……(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2-08-06 18: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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