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发生劳动纠纷,我是否先请劳动部门一起来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
发生劳动纠纷,我是否先请劳动部门一起来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 您好:
前不久,我通过匿名方式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信箱上写了一份投诉我公司有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在得到当地劳动部门的答复。由于此信件属于公开性,被老板知道,老板通过社会上的一定关心,确定我是写信人。最后老板原本答应我在合同到期后结算完月工资和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走人变成提前15天且当日(老板知道此事的当天)立即走人,且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他出差回来重新计算。
请问律师:1.老板这样的举动是不是在“开除”我?2.由于企业提供不出我在数年前已签订但从未给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职工持有的那份),所以我拒绝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上签字,对吗?如果企业提供不出,我可否依照企业没有给我们签《合同》为由要求企业承担所付的责任?3.职工因被企业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开除的话,职工需要写“辞职报告”吗?如果企业一定要求职工写,职工写了是不是等于自己辞职了,企业为此可以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吗?4.对老板说,等他回来重新计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事,我认为有咋,到时一方面可能发生因我写信之事和老板发生严重的口舌之争,二方面有可能老板会拒绝支付本已经在财务结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些费用财务没有给我)。出现这两种情况我可否提前跟劳动部门说下,叫劳动监察部门到时跟我一起到单位或者在劳动监察部门那里,跟公司负责人等“三方”一起调解协商解决呢?5.如果企业拒绝调解,劳动部门又拒绝受理我提出的调解和将来需要通过仲裁的申请,我又该怎么做?6.老板通过社会的一定关系网搜集到我就是写信人的“证据”材料,是不是可以到法院起诉我侵犯了企业和老板的名誉?7.如果事情发展到通过法院裁决的话,我可否申请法律援助呢?因为我有妻女,经济条件不太好,全靠我维持生机。
以上疑问,请各位大律师详细解答下。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jxsnw……(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8-05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