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没项目对职工进行放假工资发放问题
公司没项目对职工进行放假工资发放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管理,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因业务不饱和基层单位、部门实行放假政策,并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一、要求
1、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对因没有工程项目或因客观因素造成停工超过一个月导致工作内容不饱和的人员实行放假管理。
2、放假人员及放假时间各单位自行决定,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3、员工放假期间执行放假工资标准。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三、放假期间工资标准
1、放假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按实发工资1200元/人.月标准执行。
2、放假六个月以上的,实发工资按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3、若因工作需要,基层单位、部门临时安排上班的人员,根据基层单位、部门上报考勤出勤情况另外支付80元/人.日出勤补贴(外出补贴仍执行相关规定)。若出勤超过15日则按该人员原工资标准执行。
4、以上放假工资不含采暖费、儿保费、托儿费、妇女卫生费。
四、相关规定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实上报考勤记录。冬季施工淡季休假时间,视全年各基层单位上报考勤中员工出勤情况确定,属职工调休期间,薪酬待遇保持不变。除调休其余休假按放假工资标准执行。
2、各单位需上报放假申请至工程部,经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各单位提交人员放假申请表(附件1)至综合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放假工资标准。人员复工后,由各单位提交工程部人员复工审批单(附件2),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转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
3、放假期间不享受防暑降温、劳保护具及高温补贴等待遇。
4、放假期间,如公司通知返回岗位工作,放假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按时返回岗位工作,如不能按时返回的,应通知所在单位并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放假期间,应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况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708……(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7-06-19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