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月供不足,银行没有通知,就要收取巨大的违约金,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月供不足,银行没有通知,就要收取巨大的违约金,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情况明细
合同上房屋按揭的年限是25年,月供是从2009年12月31日开始的,当时沙埠信用社黄萍同志提供的月供金额是1234.18元,一直来我们每月都按时存钱。到2012年1月8日,房产商叫我们办理房产证,但前提是先到沙埠信用社签正式抵押合同才给予办理房产证,此时信用社强硬要求我们提前还清由于他们一开始输错年限为15年的所欠的费用,错误的时间是2009.12.31-2011.03.11,总金额为:8617.32元,否则不给予我们办理房产证,当时急于办理房产证我们就只好交了,我们在交时再三要求对方查清我们是否还欠什么费用,不想再出什么差错了,但当时他们给的答复是没有了,每月就按以前的金额存就得了。
2. 2012年4月份,我一次性存入3000元,以方便其扣除,2012年5月份去柜员机一查,系统已将我卡里的金额一次性扣了完了,按照正常来说是异常的了,一直来从未收到任何电话短信通知哪个月金额不足,如果有的我们肯定是马上补交所少的金额的。我就此问题反映给了沙埠信用社,叫他们查原因,直到2012年6月份才给答复是我从2011年4月11日开始,由于升息后每月月供为1246元,比之前的1234元少付了12元,造成了拖欠费用,需交违约金达1.3万多元。
每次出现问题时找他们商讨解决办法时,要么不给予正面回答,要么就是叫我们交钱,没有一点认错的态度,也没有承担其错误后果的态度,只知道三番五次的电话催我们交钱,给我们家庭带来世巨大的伤害。望有关部门给予合理的解决。
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秀荣(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2-07-25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