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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考评不合格误签名确任,实际离职时间超过试用期,单位能否无理由解除vip

考评不合格误签名确任,实际离职时间超过试用期,单位能否无理由解除 我2016年12月10日进单位工作,口头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工作后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合同,给我员工手册,也没对我讲过有录用条件,12月15日领班对我说,这家公司试用期是不签合同的,要能转正才签。2017年2月4日,经理突然对我说,不给我做了,但可以做满2个月,要我在一张考评不合格的纸上签名,我当时为了拿到不签合同的满月双倍赔偿,当是签了字,但我最后一个班是晚班,实际离职时间是2月10日上午7点,现求教单位是否可以以我签名为由无理由解雇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aa200……(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7-05-2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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