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提前离职及相关协议问题
提前离职及相关协议问题 打算不在这家公司干了,找到找下一份工作了,跟主管部门领导提出了,但是他出差2周,最后提出时还有5天就要到新公司报道,现工作的公司避而不谈解除现在的劳动合同的事宜,即使接受公司的损失补偿也避而不谈,就托着。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或法规可以帮助。另外公司有一份协议,上面需提前6个月提出离职申请,成为公司避而不谈的重要拖拖借口。在这份协议上还有 入职的前两年为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这两年公司将每年付3万元为新入职员工培训,没有干满10年离职的要求退还这两年的培训费用,数目是这两年的应发工资。可是在这两年内公司重来没有提供正规的外部培训,内部培训也都是走形式,切仅有几次,工作的时候只有开始几个月的时候有师傅带领,但也只是口头的。没有任何工时等计算方式,请问这样合理么。现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616……(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7-19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