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这样的欠款承诺书有法律效率吗
这样的欠款承诺书有法律效率吗 本人与朋友合伙做生意投入了2万元,当时没有要朋友出具收条,因中途生意失败于2011年10月20日散伙,但对方没有将我的本金还我,说等过年后还,多次催讨无果,今年5月我朋友注册了一公司并聘请我为总经理助理效力公司发展,同时给我一份盖了公章的打印的:欠款承诺书 本公司成立前其法人XXX所欠XXX在2011年7月27日合伙做石墨生意的投入现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承诺由本公司代为偿还并承当国家法律准许范围利息(起息日为2011年10月20日始),鉴于聘请XXX效力于公司发展,之前合作中亏损部分及车损赔偿均予以全部免除责任,应发给XXX的酬劳工资不能算作代偿款。特此立据债权人可凭此承诺书随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XXXXXXXX有限公司2012年6月5日。公司名称处加盖相同公章,请问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nanl……(湖南)
提问时间:2012-07-16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