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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义?

公司董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义? A、B两人合伙开办有限公司各占50%股份,注册资100万。A是法人兼执行董事长,B参与公司的管理但没管帐务,经营期间公司一直亏损,两人没领工资,法人前后从公司借走50多万,还有30万货款在法人名下未入公司帐,B也有借用公司几万元。经营期间法人在没有正常报帐情况下向外借款200多万投入公司经营,现在法人个人把B的职务停止,要求B拿钱来还这笔债务,或者A把200多万的债款作为公司的增资款。这笔债再加上供货商和外加工等的其他欠款公司已欠债300多万,这是否已造成公司资不低债?
问题1.现在法人想把200多万作为增资款是否可行?这笔债B是否要拿钱来偿还?
问题2.法人借公司的50多万和30多万贷款该如何处理?
问题3.B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李红(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10 08: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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