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公交车上的事情
公交车上的事情 昨天上班途中,等待公交车,来了一辆车,车正好停在我的面前,这时一对母女要挤我,我平时最讨厌这样的行为,于是就用胳膊也挤了一下她,当我上了车,那个老太太就说我打人了,我习惯性的伸了伸脚,但没有踢她,她说你还踢我,于是就上来抢我的包,正好把我包的带子给弄断了,正好砸在她的肩膀上。于是我就下车跟她理论,她推我,于是我也推她(说实话,我没使劲)我不打算惹事,于是就打算走人。她说她报警,于是我们进了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她就说她心跳的厉害,于是去了医院。检查了心脏,说心率过速,脑CT,胸部CT都没有问题。我说你别走,咱们在医院观察一天。那女的说没事,回家躺着估计没事。昨晚我亲自去她家看了,没让进门,今天打电话,她家人说,好点了,但他孩子说要去医院住几天,再看看。律师,我想问,这种事情,我们是不是都有责任。她说她住院要我交押金什么的。您觉得合理吗?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皮象(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7-08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