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公交车上被打
在公交车上被打 在公交车发生口角,对方到站点下车,降我姐姐的包抢走,我们两个人下车,被打。。而且落在公交车的东西还丢了。。报警后警察处理是双方都有伤,赔偿我姐姐的包100元。。但是处理结果明显不合理。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可以重新起诉他们抢劫,殴打。。我们正当防卫。。。给公交部门打电话想查看当时的录像,他们要公安部出具证明,但是给警察说了以后他们说没有这个业务。。这些我们该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喵(山东)
提问时间:2012-06-2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