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多·公司未按义务给我缴纳社保·
你这可向社保局投诉。
1、单位缴纳社保依据的是你身份证号,只要你在职期间没有其他途径给你缴纳社保的话,单位是有义务给你缴纳的。
2、关于“实际工资性收入”如何确认,一是工资单(有工资卡的可以提供银行对账单),二是个人所得税证明。这些若能证明超过了你的劳动合同载明的工资(不能低于国际规定的最低标准),就可以证明你的实际所得额。
3、如你是自己辞职的话,是得不到企业补偿的。你可以在离职日起的365天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述,要求单位从2009年你入职后的第一个整月按实补缴社保的。 我的补充: 2012-07-07 19:28
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