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工人受伤,单位骗保,迫使工人签协议,

工人受伤,单位骗保,迫使工人签协议, 我叫李志法,生于1984年12月4日,原在河南省林州市合鑫钢铁有限公司钢砖分厂上班,2002年11月12日下午4点多在上班期间,从机器上搬砖时,不慎右手扎进机器里,顿时血肉模糊,随即送进林州市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称无法治疗,就转入安阳市一五一【现安阳13医院】医院,随后在13医院挂号、拍片、医院诊断需要立即动手术截去右手,随后医院实施手术将我右手截去,在此过程之前,并未通知我的家人到场,只有几个工友在场,等到我的家人来时,见的是一个身体不在健全的我,转入病房后,医生、护士来看诊,换药时均称呼我为郭永刚,本人及其家人甚是不解,在询问之下才知道该厂并未给我上保险,为了可以报销医疗费,厂里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用了郭永刚的名字,【郭永刚有医疗保险】本人提出质疑,但厂里确说为了可以报销,必须得顶用郭永刚的名字,否则就不在管我了,出于无奈,只得听之任之,但是在住院期间及出院时结算医疗费,厂里并未出一分钱的医疗费,还多次劝说我到厂里的小诊所输点消炎药了事,本来家境就十分贫寒的我家,父母不得不东挪西凑去交齐了医药费。  出院后,我和家人去厂里要求报销医药费,因右手并未全愈,并提出想进一步治疗,换假肢时,合鑫钢砖厂长秦文昌确说经总厂研究,吴元吉董事长同意,一次性给于生活费肆万六千元补偿,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不在管了,同意的话就与厂里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不在管了,医药费也不管,本人迫于无奈,右手也需治疗只得接受,也不能在去上班了,本人受伤时只有19岁,人生才刚刚起步,本想为贫寒之家进一点绵力,却步料天灾人祸,不仅没有给 家里进一点力,家境反儿因我更加贫寒,因右手残疾,出外找工作了屡屡碰壁,因受双重打击,我从此一蹶不振,经常会感觉精神恍惚,未来黯淡,屡次优轻生的念头,家人有所察觉,每天1时时看着我,全家人都沉寖在痛苦只中,家中每天愁云迷布,生活愈发艰难,前几日一位亲戚说看林州电视台要往上报工伤,才想到这个世间上总有一 个说理的地方吧,希望上级部门能还我一个工道,让我重活生活信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志法(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2-07-06 13:5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