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人受伤,单位骗保,迫使工人签协议,
工人受伤,单位骗保,迫使工人签协议, 我叫李志法,生于1984年12月4日,原在河南省林州市合鑫钢铁有限公司钢砖分厂上班,2002年11月12日下午4点多在上班期间,从机器上搬砖时,不慎右手扎进机器里,顿时血肉模糊,随即送进林州市人民医院,人民医院称无法治疗,就转入安阳市一五一【现安阳13医院】医院,随后在13医院挂号、拍片、医院诊断需要立即动手术截去右手,随后医院实施手术将我右手截去,在此过程之前,并未通知我的家人到场,只有几个工友在场,等到我的家人来时,见的是一个身体不在健全的我,转入病房后,医生、护士来看诊,换药时均称呼我为郭永刚,本人及其家人甚是不解,在询问之下才知道该厂并未给我上保险,为了可以报销医疗费,厂里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用了郭永刚的名字,【郭永刚有医疗保险】本人提出质疑,但厂里确说为了可以报销,必须得顶用郭永刚的名字,否则就不在管我了,出于无奈,只得听之任之,但是在住院期间及出院时结算医疗费,厂里并未出一分钱的医疗费,还多次劝说我到厂里的小诊所输点消炎药了事,本来家境就十分贫寒的我家,父母不得不东挪西凑去交齐了医药费。 出院后,我和家人去厂里要求报销医药费,因右手并未全愈,并提出想进一步治疗,换假肢时,合鑫钢砖厂长秦文昌确说经总厂研究,吴元吉董事长同意,一次性给于生活费肆万六千元补偿,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不在管了,同意的话就与厂里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不在管了,医药费也不管,本人迫于无奈,右手也需治疗只得接受,也不能在去上班了,本人受伤时只有19岁,人生才刚刚起步,本想为贫寒之家进一点绵力,却步料天灾人祸,不仅没有给 家里进一点力,家境反儿因我更加贫寒,因右手残疾,出外找工作了屡屡碰壁,因受双重打击,我从此一蹶不振,经常会感觉精神恍惚,未来黯淡,屡次优轻生的念头,家人有所察觉,每天1时时看着我,全家人都沉寖在痛苦只中,家中每天愁云迷布,生活愈发艰难,前几日一位亲戚说看林州电视台要往上报工伤,才想到这个世间上总有一 个说理的地方吧,希望上级部门能还我一个工道,让我重活生活信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志法(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2-07-06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