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补偿事项。
拆迁安置补偿事项。 10年10月份村里建设新农村,将我家老宅基地占用,
村里按照2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并出具协议书,承诺划分新的宅基,
大体内容就是在今年6月30日之前,交了宅基钱以后,允许在划分的宅基上盖房,并且有村主任签字,村里也盖了公章。当时在 场的还有副镇长及镇规划办的人。
现马上到月底,也该交钱划分宅基,
但,村书记想再拖延些时间,说是拖延,实则想毁约。
请问,如果村里真的毁约,村里出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可以去起诉村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08……(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2-06-26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