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自谋人员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应如何赔偿?
自谋人员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应如何赔偿? 我原是重庆万州的一农村人。于2003年上大学应学校的要求(当时的规定是主城区的自愿,其他的都统一迁到学校,方便管理。)我不得不把户口迁到学校,可2007年毕业回来户口就只能挂在镇上,回不去原来队上。2008年队上就把我和我2005年去世的父亲的土地退了,他们的由头是我们那走了两批三峡大移民,就这样一起动的。2009年队上有自谋名额,我顺势办了自谋,到现在只拿了16000元。现在我们这儿要征地拆迁,修火力发电站。我农村老家有房子;办了自谋现在是城镇户口;儿子和我一个户头;合法丈夫也是和我一样,大学毕业回来户口上不回去农村,挂在我们这儿另一个社区的。我和丈夫毕业至今都是自己打工谋生。甲方的条件我认为不合理,而且他们依据的是零几年的安置办法,现在都2012年了,都知道物价涨太多了。请问老师,我这种情况具体应该怎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怡阳(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2-05-28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