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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缴纳办证费用,否则不给钥匙,是否合理?
收房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缴纳办证费用,否则不给钥匙,是否合理? 本人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办理好贷款。今年开发商按照合同日期交房,但不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还要求缴纳2万(140平方以下)或4万(140平方以上)的办理房产证的费用(承诺多退少补,包括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公正费用),否则就不给钥匙。但据我所知,交房都要1年左右才能办理产权证,甚至更长的2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办理下来,更何况我购买房子的开发商连《竣工验收备案表》都不具备,更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我要咨询以下问题:1、不马上预交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就不给钥匙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我是否可以自己办理房产证?如委托开发商办理这笔费用是否可以在办理产权证的前期(1-3个月)才缴纳?
2、开发商交房时不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可以认定为不能如期交房,是否可以申请延期交房赔付?收取了钥匙是否就表示认同开发商达到交房标准?无法申请延期赔付?
3、合同规定的延期交房为万之零点一是否低于国家规定?如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是否可以视为无效条款?出现延期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付?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给我答疑解惑,为您的付出再次说声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ongho……(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2-06-26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