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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在江西的一民办大学工作快到十年了,就差三个月了。情况这样

我在江西的一民办大学工作快到十年了,就差三个月了。情况这样 我在江西的一民办大学工作快到十年了(2002年。09进入的),就差三个月了。2008年起我是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合同是副院长签的。不是和法人代表签。我也听同事讲,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合法。去年,因为我没有完成学校的招生,但是同部门也有人没有完成。学校和我签的是半年的合同,为什么签半年合同,也没有明确回答我。也就是到2012年。6月30日,我的合同到期,也没有讲。领导也没有讲合同的事。我同事分析,有可能会在续签半年。到年终考评时,打我不合格,叫我走人。现在这个学校,招生不行了。我也不太想继续做下去了。如何维护自已的权益。要是年底,不续合同的话,我怎么样能要回十年的补偿金。。。。要是我到这个月底。如不续签合同。我要怎么维护自已的权利。我好像听讲这个学校的合同好像不正规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vi12……(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6-25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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