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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个人与房子的业主于2011年7月10日签订租房合同(没有通过中介),合同如下: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合肥宋都西湖花苑___栋____屋以及房内家电、厨具等设施(见所附清单),出租给乙方作工作室使用。  
二、租期从2011年07月_10_日开始。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乙方每个月7日之前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甲方须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肆仟伍佰元(¥4500)的室内财物押金,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应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必须爱护房内的一切设施,若人为原因致使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八、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九、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租赁合同从2011年07月__日起正式开始执行,租期一年,租赁期从2011年07月_10_日至2012年07月10__日。

但是现在房子快到期了,业主说我损坏了房屋原状,主要说我把墙面给弄脏了,说让我把整套房间给全部粉刷一遍,要不然,就是不肯退还房子的押金4500元,再说,她之前入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出租给我的,她又没有原始的房屋原状图片和证据,这不是明显在坑我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blue(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6-2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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