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土地争议
房屋.土地争议 律师您好:我是广西岑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组,现住在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约166平方,房屋周边空地约有300多平方。(房屋有一半是原来是“称为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到现在我们已住有45年多长时间,现已领有83平方土地使用证,另有一半83平方是中农屋,是同祖宗兄弟赠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现没有领证)。(因政策变动,土改前祖宗兄弟他们已回藤县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请问律师对于岑溪三堡河六村这间旧房屋,藤县人没有领有相关证件),请问律师,藤县人和两方村委干部人员有权来买卖或转让岑溪的土地吗?目前变成危房,想重建。.请问律师我应怎样去为维权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196……(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2-06-24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