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土地争议
房屋.土地争议 律师您好:我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约166平方,房屋周边空地约有300多平方。(房屋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现已领有土地使用证,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没有领证。)(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已回藤县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请问律师对于岑溪这间旧房屋,藤县人没有领有关证件),到现在我们已住有45年多长时间,目前变成危房,想重建。请问律师,藤县人和两方村委干部人员有权来买卖或转让岑溪的土地吗?).请问律师我应怎样去为维权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19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0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