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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争议
房屋.土地争议 我家住在广西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队,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共166平方,(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藤县金鸡镇平田村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对于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队这间旧房屋藤县平田人没有领有关证件),到现在我们已住有45年多长时间。请问律师藤县人和两方村委干部人员有权来非法买卖或转让岑溪市的土地吗?).请问我应怎样去为维权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ei196……(广东)
提问时间:2012-06-17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