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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员工的概念以及被公司无辜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无固定期员工的概念以及被公司无辜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我在一个改制后的民营企业的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长达六年时间。在此期间老板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近期公司无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关系。请教律师:这种情况能否得到经济赔偿?数目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1969……(江苏)
提问时间:2012-06-23 18: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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