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工资结算
离职工资结算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公司规定要提前1个月辞职,我5月5日递交辞职信,领导5月15日才批,6月1日才安排人来交接工作.我6月12日离开公司,12日之前都有上班.原本领导还要求15日才能走,可是我还有别的事,已提前1个月辞职了,不能再拖,最后领导才不情愿地让我走,但是工资并没有立即结算,公司一直以来对所有的员工都是离职到期就结算清楚,可对于我并没有结算清楚,直到6月18日才结算给我.6月份我上了11天班,可领导只结算了9天的工资给我,说公司规定做不满15天只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周日没有工资.在公司两年多,那么多人来来去去,一直以来工资都是月算的,就是比如月薪2500,5月份有31天应是80.6元/天,6月有30天就83.3元/天,也就是说周日是带薪休息的,而且有时周日我们都有值班,值班公司并没有给相应的加班费.5月份结算给我的工资就是按2500/31天*28.88(5月份我请了2天零30分钟的假)=2329元.而6月份却这样结算:2500/30天*9=750元,领导这么算合理吗?我能不能要回6月份那两个星期天的工资,况且6月10日周日我也有值班.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桉楠(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0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