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因病无法担任原工作的,医疗期满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得到工作补偿
因病无法担任原工作的,医疗期满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得到工作补偿 我今年57周岁,我在原单位工作23年(1993年至今)我于2015年1月12日突发脑淤血现在鉴定肢体残疾2级,无法担任原工作,并于2017年1月因医疗期满原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单位通知我2月份将不再给我上保险,让自己去交,但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单位有权把我社保进行减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文清57(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7-02-18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