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以下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以下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1)我具有驾驶证,行车证,肇事逃逸后24小时内自首,致使一位58岁老人重伤。并积极支付在其医院的住院费(65000元),医院已要求其出院,出院当天其家属把多垫付的医药费(20000元)领走了,且又去了一家私立医院住院。过来一个月,伤者家属又来像我要在私立医院所花费的近10000元,这些钱保险公司承认吗?我该付吗? (2)其伤者老婆是一个精神病人(已有10年的精神病史),有一儿(25岁),一女(22岁)出院后伤者方要求到我家休养,并要求护理其精神病老婆,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QI……(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2-06-08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