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网络纠纷
网络纠纷 在网络平台中,用户甲方与用户乙方存在矛盾.
在未取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
1:甲方将乙方的网络ID名放入自己所发贴子的标题中,使乙方受到了不必要的关注.
2:甲方将乙方对他人的回复擅自截图保存,以给乙方造成困扰为目的来使用.
作为乙方可以引中国的哪条法律来要求甲方停止上述的两种行为?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npcbai……(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06-08 02:0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2-06-14 08:20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网络纠纷
5个回复
网络交易纠纷
0个回复
网络购物纠纷
2个回复
网络纠纷
0个回复
网络纠纷
1个回复
网络纠纷
1个回复
网络纠纷
7个回复
网络纠纷
3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