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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纠纷

网络纠纷 在网络平台中,用户甲方与用户乙方存在矛盾.
在未取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

1:甲方将乙方的网络ID名放入自己所发贴子的标题中,使乙方受到了不必要的关注.

2:甲方将乙方对他人的回复擅自截图保存,以给乙方造成困扰为目的来使用.

作为乙方可以引中国的哪条法律来要求甲方停止上述的两种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pcbai……(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06-08 02: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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