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急!求助:怀孕后劳动合同问题
急!求助:怀孕后劳动合同问题 本人现在怀孕6个月,劳动合同到期了,现在公司给了新的合同签,但内容有变化,请各位法律人士帮忙看下这些更改的地方是否对我自身的利益产生不利,在以后可能会有的赔偿中占不利地位。
1.工作内容的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设计工种(岗位)工作。重点在后面一句:依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可以单方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从事临时性工作。
因为怀孕后,公司一直以各种方式想让我自动离职,前段时间传说要给我调岗,变相增加工作量,请问后面这句的法律效力,是否在怀孕期间可以变更我的岗位,或者以拒绝或不能胜任变更后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问题:原合同只是规定了基本工资是多少,然后还有一个话费补贴,新合同把基本工资降的非常低,增加了岗位津贴(相对较高)和综合绩效,话费补贴也去掉了。如果因为我怀孕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补偿是否只是补偿基本工资?怀孕期间,是否只发基本工资?
3.因为公司里我是第一个怀孕的,之前有一位同事被辞退了,所以公司是非常不愿有怀孕的人在的。我要休产假的话,公司的规章制度上规定是3个月,但当地的劳动部门颁布的晚育的应为5个月,公司有很多扯皮的事情,我应该以怎样的书面形式来和公司约定怀孕时间及怀孕待遇,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比如约定具体上班时间及待遇,上面只有加盖公司公章才有效吗?还需要各位领导的签字吗?因为产后生育津贴是要公司来弄的,所以怕公司抵赖)
感谢各位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mmer……(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6-07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