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我可以以敲诈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我可以以敲诈向公安机关报案吗? 问 题: 我老家农村建成35年的房子需要翻盖,之前村书记袁九祥伙同其堂侄袁金忠欲霸占我最东一间宅基,并多次进行暴力阻挠修缮房屋的施工。后来袁九祥因为犯罪被判处一年缓刑,开除了党籍并免去了村书记,由袁九祥的侄子袁玉友代理村长。我准备盖房去袁玉友处提出申请,袁玉友说:只要你扒了屋,我就把宅基充公。乡政府主持正义专门出具了正式文件,文件载明:我家房子原址原盖,村委及袁金忠不得阻止不得干涉。在乡政府俩名工作人员向村委传达文件之时,袁玉友(代理村委工作),以不给办理建房手续(实际上截至3月26号的确没有将本人的建房申请提交给乡政府。)、不给铺线、继续阻止施工、并可能继续实施暴力相威胁,通过乡政府传达文件的工作人员之手,于2010年3月24日强行敲诈我现金300元,作为袁玉友的面子费。
请问律师:我个人认为袁玉友已构成敲诈勒索的要件,只是敲诈金额不足以构成敲诈罪而负刑事责任,请问我的看法对不对?我准备盖完房子以后(约20天后就可盖完),向公安机关报案,袁玉友敲诈勒索我现金300元,可以吗?或者您给个解决的建议也行。
袁玉友家族在我村里是大户,村委总是姓袁的把持,号称“袁家政府”多年来强霸抢夺村民房产土地多次,欺压村民无数,还曾使用暴力抢占邻村土地一宗,民愤很大,长期有俩拨人对其进行上访,上访结果仅仅是判了袁九祥一年缓刑、袁玉友取保候审,袁姓家族实际是具有黑恶性质的家族势力,请问我能不能向公安机关报案:袁玉友是黑恶团伙组织者,霸占我房屋未成,以阻挠施工、暴力恐吓相威胁,向我敲诈勒索现金300元作为面子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张焕杰(山东)
提问时间:2010-03-26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