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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治安大队传唤审讯次数是否可以无限制?
公安机关治安大队传唤审讯次数是否可以无限制? 公安机关治安大队调查审讯,根据被关押人的交待,对交待中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但被调查人确实被冤,并在调查中如实说明与本人无关。但治安大队把被调查人关24小时,诱供,而且治安大队还多次通知再次调查审讯,说直到自己承认为止。被调查人确实冤枉,确又找不出办法,无休止的传唤影响被调查人工作生活,浪费很多时间。难道无公正可言,只有含冤承认吗?请问律师:调查审讯有无次数限制,何时才能结束?法律怎么规定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爱人参(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1-07-05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