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取消自动离职的视同缴费年限资格,不计算”合理吗?合法吗?
“取消自动离职的视同缴费年限资格,不计算”合理吗?合法吗? 2011.7.1实施《社会保险法》后,一些地方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时,还执行“凡是自动离职的视同缴费年限,都一律取消资格,不计算。不管你是20年,还是40年工龄;都等于零。”
查《社会保险法》,没有“取消视同缴费年限资格,不计算”的条文。
查网上,各省市执行的标准不一。
按理说:视同缴费年限就等于实际缴费年限。是不能取消资格的。
如:一个人从2000年至2011年实际缴费12年,之后被开除了。就没收他12年的缴费。不合理吧。
取消视同缴费年限资格,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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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bb吴文(广西)
提问时间:2012-06-04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