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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急急,请老师们帮忙!!!!

急急,请老师们帮忙!!!! 老师们:你好,我在原公司曾任副总,开发部经理,今年2月离职,因我与公司曾经有5年的服务协议,具体如下:当时公司给我付购房款,合同期为5年,合同有效期到2013年10月到期,购房款与工资、奖金无关,可去年老板因公司债务问题逃跑过,后面又来了,到年底奖金没有兑现(无证明),所以年后2月份我离职,老板也同意,办好手续。在离职书上,另要我注明,离职后不同从事同行的销售与生产,为了早日办好,我也注明,但公司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所以我于3月份生产了部份与原公司相类产品,并从别家工厂调了一些类似的货,现我请问:
1、原购房合同期未满,但公司同我离职,原服务协议是否无效?
2、现原公司准备起诉我,生了公司类似产品,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z667……(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6-0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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