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问题
关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问题 我的老板在三个地区,办了A、B、C三个私营公司,我在A公司上班,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工资6000元/月已付清。
2010年老板答应加薪到7000元/月(其中A公司发2000元/月,B公司发3000元/月,其余2000元/月到年底发现金),但到年底的现金一直拖欠没(2000*12=24000元)。
2011年,B公司关闭注销。我的工资还是7000元/月(A公司发2000元/月,C公司发3000元/月,其余2000元/月到年底发现金),但到年底的现金也一直拖欠没发(2000*12=24000元),而且C公司的7—12月份的工资也拖欠没发(3000*6=18000元),年底C公司也关闭注销。
2012年,工资还是7000元/月 (A公司办了两张工资卡,分别发2000元/月和3000月/月,其余2000元/月到年底发现金),但只发了一月份的5000元,2-4月份拖欠没发(5000*3=15000元)。到了5月份公司因欠债太多,被起诉封厂停产了,准备申请破产清算了。
像我这种情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证据,
1、怎么才能讨回拖欠的工资?
2、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老板也确认以上拖欠的金额,那我能拿回全部拖欠的金额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dwp(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2-06-01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