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门市房合同订立是否合法有效

门市房合同订立是否合法有效 我单位让职工出资买下门市房一楼、二楼,并由此资金建成3、4、5楼作为办公楼和实验楼,订合同时其中一条是50年租期期间,如果政府或其他部门想收回时,所退资金是按现在的出资总价除以50年租期总月数再乘以剩余的50年的总月数,根本没有考虑物价上涨因素。
     另外,所签合同落款只是后勤校长签名,租户所填项目都如实填写,但甲方在地址和电话这一栏什么都没填写。
     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合理?是否有漏洞?是否会遗留什么后遗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LQSZ(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2-06-01 09: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