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五险一金维权
五险一金维权 本人在某洗煤厂已工作七个月,去时无任何合同签署,去时承诺三个月后转正并签署合同,结果七个月了无任何合同签署,向单位反映签署合同情况时该单位领导说,前几个月属于实习期,后面属于试用期(注:这是厂长口头所说)我于七个月之后另换单位,期间三天属于旷工没向其原单位打招呼,而后开除本人,接着我向原单位所要“养老保险金”该单位不予承认,说没转正没有五险一金,我咨询了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法表明,无任何合同签署的情况下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本人在该单位已经工作超过七个月,请问该单位是否触犯了中国劳动法,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力?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gshun……(山西)
提问时间:2012-05-29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