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领导随意罚款的咨询
关于公司领导随意罚款的咨询 1. 合肥经营部经理于2012年4月20日将关于卖场谈判的公函/
不再发放零散货物的公函发给直营各成员要求5月10日前必须将回执函收回交于文员处,截止5月15日仍有部分人员未将回执函交回;现对相关人员做出以下处罚决定:张庆罚款50元。若5月25日前仍未上交将加倍处罚。
2. 4月份日报未上交,现对相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罚决定:邹建、
诸娜曼、蒋浩、王奇、李将军、谢广玲、赵耸、王敏、程召、张杰健、项科海、刘福怀、丁玲、杨俊各罚款200元。
3. 4月份AIP未上交,现对相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张庆、邹
健、瞿雪美、黄玉杰、蒋浩、朱晓玲、王奇、李将军、黄星星、肖光梅、谢广玲、王敏、程召、张杰健、项科海、刘福怀、丁玲、杨俊各罚款80元。
3.合肥经营部召开3月份月会时经营部经理给每个系统负责人制订了一张3W表,门店重要事项要求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已到5月中旬仍有部分人员未完成,现对相关负责人做出以下处罚决定:每项未完成罚款50元。邹健罚款200元,邓秀妹2项未完成罚款100元,施永飞4项未完成罚款100元(前期由韩凤经手),谢娟1项未完成罚款50元,胡昌盛2项未完成罚款100元。
直接从当月补贴中扣除,充为合肥经营部快乐基金!
特此通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zouj……(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5-26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