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生病员工处理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好,主要看该员工受伤是否因工受伤或职业病,如果是的话,在工伤或职业病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