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问题
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问题 自2月1日-5月23日是公司与我非法约定的试用期,现公司同意赔偿,但是是以合同上写的1200元*3.5个月赔偿。
我的问题是:
1 我实际试用期工资是2400,转正后为3000,而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我认为应该赔偿3000*3.5个月,请问那条法规对这种合同工资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规定。
2 我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没发3000)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1个月工资,公司说这和上面那个1200元*3.5个月赔偿冲突,公司只能赔一个,请问是这样的么,那条法规有规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qwqwq……(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5-24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