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能否认定工伤或者比照工伤
能否认定工伤或者比照工伤 犯罪嫌疑人王XX一年前和我妹夫一个班组,曾经发生过口角,后来就分班组了,此后就没有正面直接接触。
我妹夫正在上班期间(半夜12:10点左右)被王XX砍伤的,事发时,王XX不是当班人员,王XX是二婚,当天晚间曾跟媳妇大吵大闹,据说要离婚,并且喝了酒。当天晚间,王XX与我妹夫没有发生矛盾,身带2把菜刀,专程从家跑到单位更衣室,把握妹夫堵在更衣室,要与我妹夫谈话,我妹夫不跟他谈,就要离开现场,王XX就掏出第一把菜刀巨头就剁, 当场将我妹夫右手中手指砍折,我妹夫就与之搏斗,将第一把菜刀夺下扔到附近,,王XX接着拿出第二把菜刀,将我妹夫砍倒在地,后脑勺40多下刀伤,耳朵,后背也多处伤口,双手9个手指手筋砍断。
在我妹夫昏迷后,王XX把更衣室房门锁上逃离现场,过后,我妹夫苏醒,经房门打开,爬到门外40余米走廊过道,被接班人员(半夜12:50 左右) 发现报警110、120,送往医院抢救。
过后3天,王XX估计在打听到我妹夫没有生命危险情况下,投案自首。
我妹夫想知道的是,能否按工伤或者比照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或者条件,因为我妹夫的单位说,因为是刑事案件,不算工伤。
另外王XX据说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此前买了一个房子正按揭还贷中,王XX的媳妇事我公司医院的儿科护士。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tc250(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0-03-19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