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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有权利扣押或者不归还被害者垫付的医药费吗?
肇事者有权利扣押或者不归还被害者垫付的医药费吗? 本人外地的,为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肇事者出事当日垫付一万余元医疗费因为钱不够本人垫付剩下1万余元医疗费,事后本人和肇事者保险公司私了答成协议,肇事者购买全保保险,保险公司全部承担所有赔偿费用,保险公司要付赔偿金让我到大连某银行开立账户,周日下午15时开户银行将我名字打错,导致择日保险公司称名字有误不能汇入我账户,当日我看到开户有问题咨询银行是否开错,银行失误说没开错,我就没在意。次日银行告知开户有误会导致钱无法汇给我,让我本人回银行重新开立银行账户,我本人当天晚上就回老家了根本回不去银行重新开账户,我工作事多就没理银行告诉晚上联系怎么解决重新开账户事,后来因为太忙两天也没联系银行。可后来保险公司告诉我帐号名字不对不能把所有钱汇给我,然后将所有倍偿金全部汇入肇事者账户里,告诉我钱在肇事者那赔偿金和医药费去跟肇事者要跟保险公司没关系了。谁知道肇事者自行拿回属于自己那一部分垫付的医药费同时扣押了本人在出事当日垫付的医药费,不还医药费理由是本人当日因为不懂把自己钱和肇事者垫付钱全都给了肇事者去交医药费,肇事者将交付医药费时的名字写成肇事人的名字,我交的医药费都成了肇事人垫付的了,现在肇事人说全部医疗费都是他出的钱,那我自己垫付的1万多元钱就不还给我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能不能跟肇事者要回我垫付的那钱?如果我跟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不到欠我的医药费我是不是可以说是银行因为开错账户导致我没拿到医疗费,银行是不是有责任,要是银行不能帮我要回钱,钱是不是该银行给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魏鑫7419……(辽宁)
提问时间:2012-05-24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