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需要先帮受害者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需要先帮受害者垫付医药费吗? 本人是肇事方,3月4号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现在还在医院,3月4号上午9点发生事故检查下来,头部有点血肿,当天下午检查血肿就消失一切状况良好,到现在已垫付9000医药费,现在伤者家属还在催交款,以现在的频率基本是每天2000,伤者打算在医院观察两个月。
1.就想请问下,伤者现在在医院,本人如果不再垫付医药费,叫受害者本人先垫付这样可以吗?反正事后有赔。
2.如果本人未垫付医药费,而伤者家属也未垫付医药费,院方停药,等下伤者病情严重,这个责任需不需要我负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72578……(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2-03-08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