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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大学在校生,2016年6月签订了校企合作培训机构的就业保障合同

我是大学在校生,2016年6月签订了校企合作培训机构的就业保障合同 我是大学在校生,2016年6月签订了校企合作培训机构的就业保障合同,培训期为期4个月,但是意外的是,培训老师是跟我们一样,只是早我们一期学完,却做我们老师,讲的效果可想而知,说好的提供符合水平的讲师和硬件设备,结果都没履行。合同也写着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会提供就业推荐并可以保障最低薪资水平,然而也什么都没有履行。而恰恰反过来,要把我们学习的电脑要回去,还说截止时间内不给,属于违约,后果自负。对我们在校大学生来说,经历的少,当时也是看在校企合作单位的,也没考虑那么多。培训的学费也是他们给办的高额贷款,本金17800人民币,利率相当高。现在我们工作没有,面临着培训机构那边的施压,又要面临开始还贷款,所以在这里寻求帮助,想通过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减少我们的损失。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6-12-27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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