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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房屋漏水导致家中设施和电器损失,楼上业主不愿承担权责
楼上房屋漏水导致家中设施和电器损失,楼上业主不愿承担权责 本人因工作暂居上海,承租房的楼上自用水管问题出现漏水现象早上五点多本人被漏水声惊醒,发现房屋出现多处严重漏水现象并且放在沙发上充电的新购置iphone4s手机被泡损坏。当时那器皿接水后迅速去楼上通知其漏水事情并第一时间留下了现场漏水情况及物品损失情况的照片。因楼上是老人,因此只要求其赔偿因漏水产生的手机维修费1900元(有维修发票和写明原因的修理清单)和墙体装修费用1000元(无业人员评估),其他损失但楼上住户不愿全部赔偿此部分,志愿拿出1000元作为赔偿。我可否向法院提出手机维修费、家中因漏水造成的装修费、误工费、以及其他损失的费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n7241()
提问时间:2012-05-22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