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工龄计算的疑问

劳动工龄计算的疑问 知青参加政府组织的工程建设,工程名称为6927工程。工程完工后在法院、农械厂做过临时工,后又经多方辗转进入国企工作,为正式的合同制工人。现在,在计算工龄时却没有承认其在六九二七工程期间工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曾发布过《桂政劳险字[1997]51号》:七十年代参加枝柳、金红铁路工程建设的民工直接或工程完工即被用为国家职工的,其最后一次参加工程建设的时间可以与被招收为国家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为何本人参加工程期间不能算为连续工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一般用户(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5-21 20: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